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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2月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18年10月15日 08:22    作者:    点击:[]

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答辩工作“必须坚持学术标准,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保证质量,严格把关,维护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,不降格以求”。现将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,请各位研究生与导师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。

1.本学期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11月29日,逾期未答辩者将延期到下一次。

2.全日制博士生论文评阅:由学校统一组织送3份论文进行匿名评审。

全日制硕士生:评阅人至少2人(至少1位为校外专家),条件是:副教授、教授。

3.学校送审的论文匿名评审结果返回后,由学位办即时录入管理系统,申请人可登陆系统自行查看自己的论文评阅成绩,对未能按期返回的论文评阅意见书,学位办会尽力催,不会因此影响申请人申请学位,请勿向学位办电话查询。

4.实名评阅结果出来后,请答辩秘书老师将总体评价 (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)、评价结论(同意答辩/略做修改/较大修改/不同意答辩)及时录入研究生系统。若管理系统中没有评阅人的姓名,答辩秘书老师应将新增实名评阅人姓名、单位、性别、职称、学位、学历、是否博导或硕导、承担任务等信息添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中。

5.硕士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原则:

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。成员中教授、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,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。

6.博士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原则:

1)由五至七人组成。

2)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。

3)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。

4)校外专家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(如该导师为山东大学兼职博导,则其不能认定为校外博导。山东大学的各教学医院均为校内人员)。

5)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。

6)申请人导师不能被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。

7)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(不能由在读博士研究生担任)。

7.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及答辩时间、地点在研究生个人系统的填写提交答辩公告,经学位办网上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。(特别注意: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中应至少有1位院学术委员会委员;兼职博导不能作为校外博导,可作为校外教授;所在单位没有获得博士授权点的专家,可作为校外教授,不能作为校外博导。)

8.答辩的优秀比例严格控制,不超过答辩人数的1/3。学院学术委员会规定在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中,评价等级出现C或B、B者;评价结论出现“较大修改”者,均不能评价为优秀。

9.申请人须完整、准确填写上交报表中的各项内容,不要出现空项。(特别是答辩委员会决议一定要注意书写格式规范,不能任意简化,各位秘书老师应认真检查表格中具体内容。例如:答辩决议不足之处必须有“不足之处”字样等……

答辩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论文评阅规定见附表: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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